一副墨鏡!“中國打威剛記憶卡假第一人”王海還是初出打假江湖時的模樣。淡出公眾視野10餘年,他稱自己“從未曾離開”
  近年的王海及其團隊,借貸運營和參與了一些非營利項目,也通過商業手段解決一些社會問題。(以上照片均由王海本人提供)
  編者按:1994年,《消法》頒發!1995年,打假第一人——王海,開啟民間消費打假維權時代。隨後全國各地職業打假借錢人士,如雨後春筍涌現,其中湖南以喻暉、劉兵、茜平最為活躍,被譽為“湖南王海”。2000年後,“王海”們逐漸淡出公眾視野。
  時隔20年,新《消法》也將於今年3月15日實行。“王海”們去哪兒了?今日開始,紅網推出《尋找王海貸款》系列報道之二:《紅網專訪王海:隱身10餘年 一直沒離開過打假行業》,與網友一起走進“王海”們的記憶與生活。
  紅網記者 黎抗癌食物有哪些鑫 湯紅輝 長沙報道
  今年3月15日,新版《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下簡稱“新消法”)正式開始施行。這對於職業打假人王海來說,應是一件值得“歡呼雀躍”的大事,因為“新消法”不僅未對“知假買假”的行為予以說“不”,同時還將消費欺詐賠償標準從1倍增至3倍。“新消法”將刺激職業打假,併為他們提供更大的獲利空間。
  作為“中國打假第一人”,王海今日在接受紅網記者專訪時表示,“提高賠償標準讓好人得到好報是一種回歸常識的做法,但這遠遠不夠,要使消費者幸福最大化,還得儘快改革,推動相關部門在立法、行政和司法等方面堅持消費者導向。”
  每個消費者都能成為“公民檢察官”
  和眾多“職業打假人”一樣,王海打假也被人當成投機倒把和敲詐勒索的行為。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關於懲罰性賠償的規定是我國改革開放以來一項非常重要的制度創新。”王海說,這種制度在發達國家早已是普遍做法,它通過利益驅動讓每個消費者都可能成為“公民檢察官”,極大增加了經營者的違法風險成本,從而增加消費者整體的福利。因此,“知假買假”的人與敲詐勒索無關,他們也是消費者。
  “立法就是希望讓一部分消費者‘知假買假’,做不花納稅人1分錢的義務市場監管者。”王海坦言,個人通過打假獲利來增加消費者福利,這是實現立法目的的手段,不需要把打假人捆綁到道德的高帽上。
  嘗試打假開啟民間消費維權時代
  1995年,22歲的青島青年王海在書店里偶然看到《消法》第49條“經營者有欺詐行為要加倍賠償”。
  為了驗證這一條的效力,王海親身實踐,在北京隆福大廈購買了12副假冒索尼耳機,索取雙倍賠償最終獲得成功,成為了《消法》施行以來第一個依據該法第49條主張雙倍賠償的人。
  此後,這位職業打假者在全國範圍內掀起了一股“打假”熱,全國各地的“王海”如雨後春筍般涌現。王海不經意間用自己的行動開啟了中國民間消費維權時代,掀起了消費者自身權益意識的覺醒。
  談起“入行”的經歷,王海有些尷尬。“當時進行買假索賠實驗主要是因為不相信法律,想探究下法律的可行性,同時也覺得好玩。”然而,隨著實踐的深入,一直喜歡較真的王海發現,這種活兒是個有挑戰的活兒,於是就有了繼續打擊假冒偽劣產品和欺詐行為的決心。
  王海的首次索賠經歷花費了8個多月時間,對於這樣一種“前無古人”的行為,身邊的朋友都以為他“吃飽了撐著”。但王海認為,“和普通人一樣,每個人做事的動力、動機本質上都是基於自己的價值判斷,我覺得做這事兒有價值和成就感,我就堅持下來了。”
  一直沒離開過打假維權行業
  “個人打假力量雖然有限,但推動了中國公民維權。”這曾經是對王海等個人打假行為的一個評價。
  2000年發生在王海身上的津門事件和南寧風波,卻讓輿論的論調從公民打假倒向了敲詐勒索,王海也第一次感到,媒體並不是總站在他這一邊。隨後,王海從輿論的漩渦中抽身而去。這一去就是10多年。
  對於隱身的這段時間,王海稱自己一直沒離開過打假行業,只是更多地轉向接受企業委托從事知識產權保護方面的打假,取證、報警或是由委托方起訴,自己更多隱身幕後,不再拋頭露面。
  “這段時間讓我感受最深的便是,不少媒體也應該被列入打假的對象。”王海說,不僅因為有虛假廣告,而且有個別不良媒體還存在收受企業金錢抹黑他人的行為。
  “我當時就是典型的受害者——依法索賠卻被描述成假打、黑吃黑。”
  保障維權成本應設基準賠償標準
  近幾年,王海和他的團隊既運營和參與了一些非營利項目,也通過商業手段解決一些社會問題。
  其中,由王海和毛壽龍教授、陳幽泓教授、秦兵律師、陳旭律師、舒可心老師等人發起組建的非營利機構——gococn.org和諧社區發展中心,主要通過促進立法、調研、培訓業主、輔導業主自治等工作促進社區的和諧發展。王海熱線消費者權益保護項目課題組也是公益性質,主要從事反欺詐項目,工作包括提交立法建議,發起或資助公益訴訟,打擊虛假廣告等欺詐行為。
  “前年,王海熱線就舉報了一萬多個虛假廣告,包括報紙雜誌、電臺電視臺等傳統媒體和新媒體。”王海說。
  為了將打假的“觸角”滲透到每個角落,去年,王海還在南京成立了一家物資公司,通過參與政府採購招標和調查取證,重點打擊政府採購招投標中的欺騙政府行為。“目前,我們正在籌建檢測公司,希望通過對商品質量的檢測為消費者提供一些指引。”
  《消法》頒佈20年來首次進行修訂,作為長期從事消費維權的專業人士,王海說,這些年他一直在通過人大代表議案等方式推三個立法建議:一是建議立法設定一個消費者維權的基準賠償標準。例如以1000元作為起步價,從而保證消費者維權成本得到充分補償。二是建立罰款分利制度,政府執法獲利,應該給舉報人或者受害人分成。三是要立法賦予消費者組織代表不特定消費者提起訴訟的資格,從而解決消費者維權概率低的問題。
  “‘新消法’已經授權消費者協會代表不特定消費者提起公益訴訟,但是這還遠遠不夠,我們將繼續努力推動中國吹哨人法案的啟動即建立罰款分利制度。”王海說,老百姓消費維權不易,主要與當前國家在立法、行政、司法都偏重企業,導致普遍地方保護和違法成本過低、消費者權益很難得到重視。
  此外,各地商會、各行業的協會眾多,而消費者組織資源極度缺乏,“消費”的呼聲不能及時傳達給相關部門,導致原本立法應給消費者的權益也被剝奪。
  (原標題:紅網專訪王海:隱身10餘年 一直沒離開過打假行業(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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